大洋网讯 2017年12月11日,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员会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举行海珠区委、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,为聘请的兼职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。海珠区委、区政府公开聘请了50名兼职法律顾问(名单附后),其中法学专家学者23名、执业律师27名。据悉,由区委、区政府共同聘请兼职法律顾问在广州市各区尚属首次。
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。为贯彻落实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”精神,深入践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》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》有关要求,海珠区委、区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兼职法律顾问的聘请工作,同步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“海珠发布”上公开发布选聘公告,广纳法制人才。
聘请方式为公开遴选。本次选聘兼职法律顾问按照“人员精干、优势互补、理论与实践兼顾”原则,多元化、多渠道、公开遴选,通过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的方式,在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中选聘政治素养好、业务能力强、专业水平高、敬业精神佳的一批法学专家学者、执业律师担任兼职法律顾问。
兼职法律顾问团队专业性强。本次选聘出的兼职法律顾问团队,具有以下特点:一是法学专家学者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、法学研究等领域成就显著,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;二是执业律师均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,代理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10宗以上,或近3年曾担任过政府法律顾问;三是均为广州市内的法学专家学者、律师,能提供更接地气的法律服务。此外,兼职法律顾问中还有担任财政部PPP入库专家、农业部法律顾问、最高检察院学术委员会委员、省市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的,法律实践经验丰富。
近年来,海珠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,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。2014年,海珠区被确定为“广州市法治政府示范区”;2015年,获评第三批全省法治县(市、区)创建活动先进单位、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获评“科技强检示范院”;2016年,海珠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、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获评“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”和“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”;2017年,海珠区入选国务院“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”单位、海珠区纪委获评“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”、海珠区人民法院获评“全国优秀法院”。
海珠区兼职法律顾问名单
(共50人)
(按姓氏笔画排序)
王 波
王 泽
王权典
计 红
孔繁华
邓 尧
邓世豹
卢 坚
邢益强
朱 雁
朱少波
任 强
刘文静
刘汉霞
刘海辉
关永红
许永盛
苏东海
杜仕林
李 伟
李伟东
杨 兴
肖胜方
何雁飞
张 亮
张长龙
张永华
张永忠
张晋红
陈 敏
陈小君
陈晓朝
林淑菁
周 磊
房文翠
钟广池
钟其胜
徐 嵩
郭天武
唐 勇
唐健锋
黄罗平
黄晓民
黄晓宏
黄添顺
龚军伟
彭真军
彭燎原
蒋银华
魏济民
文/广报记者廖靖文